泰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泰順縣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通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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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政府直屬各單位: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,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,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,根據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3號)、《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》(省政府令第337號)、浙江省建設法治政府(依法行政)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《關于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》(浙法聯辦(2022)1號)等文件要求,縣政府決定編制《泰順縣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》并予以公布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核、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,確保程序正當、過程公開、責任明確。決策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,不得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。 二、各承辦單位要嚴格責任落實,確定分管領導及聯絡員,根據《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辦法》(浙檔發〔2020〕14號)規定,統一收集管理決策啟動、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決策執行等階段文件材料以及合法性審查、集體討論決定結果等結論文件材料,認真做好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工作,確保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的完整性,同時歸檔材料報送一份縣司法局,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。 三、決策實施滿一年,各承辦單位應當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情況、目的實現程度、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原因、社會評價等評估指標進行科學評估,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,并向縣政府作出書面報告。 (此件公開發布) 泰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泰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5日印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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